4岁男童从21楼翻了出去,致命“台阶”竟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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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区一小区发生一起幼童坠楼事故,一名不到四岁的男孩在没有监护人看管的情况下,从阳台上坠下身亡。家属则质疑,孩子坠楼是因为阳台的“台阶”导致。
据坠楼孩子的舅舅介绍,21日中午12点左右,孩子从21楼掉了下去,现在孩子的妈妈已经完全崩溃。记者追问,事发时家里没有监护人吗?孩子舅舅说,孩子妈妈暂时说不清楚, 事发时有可能在洗衣服没注意,也有可能下楼拿快递不在家。他说,孩子一家住进这个小区已经四年,处理完孩子的后事,他们回来发现阳台的设计有问题,为什么阳台旁边还有一个类似于台阶的设计?经过他们的测量, 台阶高度为54厘米,而从台阶平面上量起至封闭的区域窗户高有70厘米,70厘米上面就是可以打开的窗户。孩子舅舅说,如果没有这个平台,孩子不可能掉下去。另外,他说物业也不同意在阳台外安装防护栏。目前,他们也找到了物业,事发时也报了案,警方到场调查。
记者了解到,悲剧发生后,小区里的居民议论纷纷,有人说家长应该负责,那么小的孩子怎么没有人看管?也有居民透露,交房时是有防护栏的,那个“台阶”其实就是横向放置防护栏的,业主把防护栏拆了以后就相当于一个小型“飘窗”,可以放置点物品。 出事孩子的舅舅也承认家人交房后把防护栏拆除的事实,不过他提出质疑拆除时物业并没有进行安全隐患的提醒。
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陈波律师表示,这起事件首先要看有没有关于住宅阳台护栏设计的国家标准,如果有,而且开发商没有按照该设计标准设计建造,则开发商要承担一定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这个责任一般在总损失的30%以下,如果说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者开发商的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则开发商不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随后获悉,住宅阳台护栏设计是有国家标准的,设计规范要求为临空高度在24米及24米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 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米。一位房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出事小区的栏杆从设计上是没问题的,他同时强调从安全规范来说防护栏也是不能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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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茶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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