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网红“浣熊咖啡店”,被咬成三级暴露伤!进店免责协议真的能“免责”吗?
全文共1048字,阅读大约需要2分30秒。
近年来
宠物咖啡店的人气居高不下
顾客可以和小动物亲密接触
顺便享受一杯悠闲的下午茶
非常让人心动
但如此温馨又可爱的画面背后
可能隐藏着安全隐患
11月7日
郭女士在逛江苏南京新百商店时
看到 浣熊咖啡馆里的小浣熊十分讨喜
于是在网上团购了一张撸熊门票
准备进店体验
郭女士坐在咖啡店的台阶上
伸手摸到了浣熊的尾巴
然而“高冷”的浣熊没有给予她任何反应
郭女士随后多次伸手
试图引起浣熊注意
浣熊却突然回头
狠狠咬了郭女士
据郭女士称
当时手指鲜血直流
她第一时间向店家寻求帮助
对方表示浣熊都打过狂犬疫苗
不会有大碍
给她消毒处理后
就让她到店外休息
越想越担忧的郭女士随后去医院检查
郭女士确诊为三级暴露伤
需要注射狂犬疫苗等
但商家拒绝支付全部费用
双方还因此发生了肢体冲突
郭女士希望店家能支付全部医药费
但对方一直拒绝再与她沟通
她事后查阅了网上对这家店的评论
发现像她一样受伤的不是个案
浣熊咖啡店位于新百四楼
三四只小浣熊在一个独立的空间里玩耍
店员表示店主正在外地出差
店员解释称
郭女士被咬后他们确认了视频录像
并不是浣熊主动攻击郭女士
郭女士为了吸引浣熊的注意
多次拽了浣熊的尾巴
尾巴是浣熊相当敏感的部位
浣熊也许感觉到威胁
才会攻击郭女士
店家还特别强调
在进店之前
都会要求顾客签订一个“进店须知
里面也包含了相关免责声明
在协商过程中
店家坚持认为郭女士的伤情
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相关领域的动物专家表示
浣熊并非我国的本土物种
由于其本身具有野性
并不适合作为家宠饲养
市面上的宠物咖啡店
多以猫咖、狗咖为主
浣熊这类动物并不常见
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虞立峰表示,咖啡店饲养浣熊是为了招揽顾客,实际上是一种商业行为,应当对店家赋予更严格的管理责任,在“撸熊”过程中也需注意分寸和自身安全。
店家要求顾客进店之前签署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免除法律上的相应责任。签协议只是对顾客尽到了一个告知义务。
经过沟通
店家现场支付郭女士一定的补偿费用
郭女士表示不再追究责任
宠物咖啡很治愈
但在开心享受时
也要注意爱护小动物
并保护自身安全
一旦发生纠纷
保留好相应证据以便维权
- 标签:小e小学英语
- 编辑:茶博士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