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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益”试点为长江经济带发展保驾护航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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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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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10月16日电(韩梦霖 王于丹)10月15日,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四起不同类型(电毒炸鱼以及使用新型捕鱼工具)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由万州区法院进行公开宣判。宣判后,四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当事人按照公益诉讼中确定的修复方案,将自费买来的胭脂鱼、岩原鲤、厚颌鲂等6万余尾鱼苗投放到长江之中。

“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同时,我们还要考虑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是否修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该承担的破坏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是否履行。”万州区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廖礼介绍。

年初,重庆市检察院确定在万州区检察院开展“刑事+公益”试点工作,以深化“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以试点工作为抓手,万州区检察院在发挥环保检察和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上下功夫,从工作制度到运行机制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性探索,探索建立了“刑事打击为先导、公益诉讼为主导”的生态检察新模式,为保护三峡库区生态、长江经济带发展注入绿色新活力。

今年5月,万州区检察院检察五部承办检察官审查卷宗时发现,彭某某未经野生植物主管部门批准非法收购了3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楠木,并在未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采伐了13株楠木,不仅构成非法采伐、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还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8月5日,万州区检察院就该案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据介绍,作为试点集中办理渝东北9区县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万州区检察院,在“刑事+公益”试点工作中还充分发挥集中管辖优势。

2018年9月至12月,马某某以食用和出售为目的,在未办理《特许猎捕许可证》《狩猎证》和《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到重庆市巫溪县鱼鳞乡长岗村1组小地名五道崖的山林内,布设铁夹、钢丝套和棕绳套等猎捕工具,捕猎红腹锦鸡1只、斑羚3头、红白鼯鼠1只、猪獾1头、野猪1头、果子狸2只。其中红腹锦鸡、斑羚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万州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评估马某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时,按照案件办理规定,及时向巫溪县检察院移送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该院与巫溪县检察院就此联合开展调查,扎实做好审查专家评估意见、释法说理等诉前工作,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得法院支持。该案于前不久被评为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为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万州区检察院建立了跨区域案件侦办工作机制,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联合复勘案发现场、注重专门问题咨询、统一办案标准,组织开展跨区域工作交流、难案研析、集中答疑等工作,全方位传递环境司法和生态文明理念。

此外,该院还通过联席会议和圆桌会议制度加强与区内外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工作联系协作、监督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办案协作、联合巡山巡林、人员互派交流机制,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以及进一步解决案件中的专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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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鬼泽夫妇第三集
  • 编辑:茶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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