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7个月 中泰信托5亿青海项目未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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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受益人大会现场,中泰信托董事长吴庆斌等与投资者交流。 受访者供图 投资者提供的恒泰18号销售期间的投资指南,产品类型写明为“政府平台类”。 恒泰18号销售时的宣介材料。受访者供图
12月23日,恒泰1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恒泰18号”)投资人自行召开2019年第四次受益人大会媒体发布会。新京报记者获悉,项目融资方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青海省投”)和管理方中泰信托相关负责人均现身发布会,新的解决方案也于当日公开。
这距离中泰信托恒泰18号逾期已经7个月。不过,三方在偿付等关键问题上仍未能达成一致。投资者的“火力”主要瞄准中泰信托,提出的问题包括:中泰信托在产品推介期提供给投资人的销售材料和官网挂出的材料是不同版本,中泰信托未能在融资方暴露风险时及时预警,中泰信托董事长吴庆斌9月时曾提出过一次解决方案但不了了之,协调问题难以推进与中泰信托实控人不透明有关等。
中泰信托方面表示,目前仍积极与青海方面协商。
项目到期兑付前夕生变
“本该于今年5月到期的项目,1月还公告一切正常,3月突然就发了预警。”购买了恒泰18号1期的董女士(化名)称,恒泰18号每半年付一次信托收益,前三次都正常兑付,到期前的第四次收益没有结付。她此时再找该项目信托专员,对方称已经离职,中泰信托官网客服则表示不知情。
新京报记者从投资人方面获得的材料显示,恒泰18号于2017年5月成立,投资门槛100万元,共发行9期,期限24个月,各期信托单位原定于2019年5月11日至2019年8月8日陆续到期结束。合计发行规模4.8亿元,涉及159名投资者,其中157位是自然人。预期收益方面,投资金额100万-3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投资金额大于3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2%。
项目融资方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投以其持有的青海宁北发电47.29%股权、青投国际贸易100%股权为其支付上述股权收益权回购款的义务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拟质押股权评估价值合计18.28亿元,质押率为27.35%。
“我们不为了高收益,就图个稳健,而且看融资方有国资背景。”董女士透露,当时给自己推荐产品的信托专员称,已经分析过融资方的财务状况,有相应的基建和存货。
据企查查及中泰信托12月10日公开的媒体回复披露,青海省投的股东为青海省国资委(58.4%)、上市公司西部矿业(20.36%)、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3.41%)、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83%)。
从同期信托收益率看,记者在用益信托网查询获悉,2017年5月成立的626个项目,平均收益率为6.55%,恒泰18号的预期收益率略高于平均值。
中泰信托官网5月9日的公告显示,恒泰18号全部延期至2020年5月12日。
融资方债务问题此前已遭预警
三个月后,恒泰18号陆续到期的另外8期也没有逃脱违约的命运。投资者们在与中泰信托、青海省投长达数月的交涉过程中发现了诸多疑点,其一就是项目融资方背景和实力问题。
董女士提供的材料显示,此前恒泰18号的宣传尽调资料中,对产品类型标注为“政府平台类”,交易结构图中也注有“青海省国资委出具承诺函”。然而项目违约后,他们发现官网宣介材料简介将该产品的资金投向描述为“工商企业”,交易结构图中也删除了“青海省国资委出具承诺函”这一信息。
对于这点质疑,中泰信托未予回复。
董女士还称,今年8月,中泰信托董事长吴庆斌亲自带队与投资者赴青海,青海省投的人也自称是企业,不是政府平台。
除背景外,青海省投的实力被打上问号。官网介绍显示,公司主要在电力、煤炭、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房地产开发及金融等领域进行投资,现拥有煤炭285万吨/年、火电机组116.5万千瓦装机、水电机组65.1万千瓦装机、电解铝95万吨/年等产能,正在扩建16万吨/年扁锭生产线。
但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12月14日,鹏元资信即提醒,青海省投2017年前11个月累计新增借款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30.71%,各机构应关注其债务规模的快速扩张;2018年9月6日,标普将青海省投的信用评级由BB-下调至B+,所有评级维持负面观察;2018年底,青海省投债务问题恶化,青海省政府于2018年12月9日成立了“调整支持青投集团改革脱困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开发银行在青投集团债委会中处于牵头位置。
今年2月,青海省投被爆出美元债和PPN利息违约,但很快青海省投便公告称,违约均是技术原因,且都已正常兑付。今年8月,青海省投再爆美元债利息违约,青海省投又一次及时回应称只是“错过了付息日,隔天早上就汇出利息款。”
这让投资者对青海省投留下了“双标”的印象。有市场人士分析称,面临偿付压力时,确实存在不同的优先级。城投公司在非标市场上违约已经很多,但公开市场发债违约影响太大,所以政府层面上得到的支持也会更多一些。
就投资者仍存的质疑,新京报记者12月26日致电青海省投,相关人士表示不便公开更多信息,需要和青海省国资委直接沟通。青海省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不能通过电话答复,需要致函。
管理方中泰信托被指多环节失职
不过,投资者的矛头主要还是对准项目管理方中泰信托。
投资者指出,中泰信托在产品存续期管理不审慎、未能有效保全信托资产,在融资方评级被下调、债务风险逐步暴露过程中未能及时预警并采取必要有效措施。“中泰信托动作晚了,其他以上述股权质押担保的项目抢先一步,已经先采取了冻结股权动作。”董女士称,项目违约后初期,没有人对接,只能在官网看公告了解进展。
对此,中泰信托方面对新京报记者回应称,恒泰18号项目存续期间,根据青海省投披露的财务数据,其在项目伊始的资产负债率为78%,2017年末为76%,2018年年中为77%;金融负债总规模在2016年底、2017年底和2018年中分别约为332亿元、393亿元、394亿元。对比公司整体资产规模扩张情况,公司负债率和金融债务扩张未出现巨额增幅。公司短期负债与当期资产规模的比例基本稳定在30%,且利润水平也未发生大幅度的变动,财务状况从数据反映上没有明显的恶化倾向。同时,公司2018年公开的主体信用跟踪评级维持稳定,2018年12月利息亦正常支付。
让中泰信托“出手”的转折性事件是上述青海省投PPN及海外美元债券逾期。中泰信托称,这一逾期支付情况触发了恒泰18号约定的违约事件,公司向青海省投发送了《回购义务提前履行通知》,但青海省投未按要求还款。
“因此,我司于2019年3月29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判决青海省投按约还款。此后,该案件管辖权被移送至西宁中院,并定于2020年1月7日开庭审理。截至目前,青海省投尚未支付信托本金4.8亿元及2018年12月21日至今的回购溢价款。”中泰信托还称,2019年以来,多次至西宁现场与融资方及其管理单位青海省国资委相关人员沟通,并以债权人委员会主席团成员之一的身份,在今年6月的债委会上提交了对于青海省投债务化解的思路和意见,但至今未收到债委会任何反馈。
中泰信托认为,青海省投表面稳定的财务数据与其现在表现的财务状况存在很大差异,今年集中爆发的公开市场违约舆情又导致了企业融资链断裂,让公司融资难以为继,最终导致了青海省投债务危机的全面爆发。
中泰信托实控人不明晰拖累还款方案?
根据投资者的叙述,吴庆斌曾在9月口头承诺12月先兑付部分本金,但之后推翻,称要征求股东同意。
董女士介绍,9月18日,部分投资者在中泰信托总部见到吴庆斌,吴称会给投资者一个满意交待,安排投资者12月20日前拿到30%-50%本金,到期两年后全部兑付。
“10月12日上海周边的投资者又去了一趟,落实12月兑付的事,中泰信托财务总监出面,谈了一天,再度确认了时间点和金额,当时称再给一个月时间,11月20-26日会给满意答复。”董女士称,但到了11月20日,中泰信托突然口风有变,从中泰信托另一个项目的负责人处获悉,公司对恒泰18号的态度是“不着急解决”。
中泰信托方面对记者解释称,此前与投资者沟通的方案主要是个别投资者不同意,部分投资者不但希望收回投资本金,还希望收回逾期收益,个别投资者希望收回违约金。无法达成共识。
另据投资者称,吴庆斌表示方案要征求股东同意。但业内几乎周知的是,中泰信托实控人阳光化难题由来已久。
新京报此前曾报道,中泰信托曾因实控人不明等问题,在2017年底被原上海银监局责令暂停新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根据中泰信托2018年年报,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中泰信托31.57%、29.97%和20%的股份,三者为一致行动人。三者的关联向上追溯,是北京国际信托-德瑞股权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市场普遍认为,北京信托这一金融产品才是中泰信托的实际控制人,这种情况非常特殊。
针对信托控股股东问题,11月22日,《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监管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应当按照穿透原则将主要股东、主要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作为信托公司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暂停新增集合信托的杀伤力不可小视。业内人士分析称,失去了信托贷款能力的中泰信托,面对融资企业恐怕更加弱势。同一个项目,别人有资金兑付,中泰就得等一等。记者获悉,有另一家信托公司踩雷青海省投,但公司已“自掏腰包”兑付。
中泰信托的财力状况恐难乐观。2018年年报显示,中泰信托营业收入2.88亿元,净利润1.44亿元,信托赔偿准备1.03亿元,不足以覆盖兑付5亿元的项目。
中泰信托方面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实际控制人阳光化的推进工作一直在进行中,但目前尚未最终完成。“我们始终相信公司股东、德瑞信托计划受益人有意愿有决心有能力处理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阳光化问题。据我们所知,股东、德瑞信托计划受益人正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争取早日完成整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新方案出炉但条件苛刻,中泰信托称在协商中
10月31日,青海省投提出债务重组初步方案:破产清算清偿率低至4.54%(每100万本金只能拿回4.54万元),债务重组4.8亿本金也只能拿到50万现金,剩余本金转为新公司股权。但中泰信托指出,上述方案对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极大,且方案中对于青海省投以在建工程为首的核心资产进行了超过50%的大规模调减,存在诸多可疑和不合理之处,有明显的废逃债务嫌疑,未同意上述方案。
新的方案条件仍然苛刻,目前双方仍在继续协商之中。
据中泰信托方面介绍,在此次投资者召开媒体会前,12月19日,由青海省国资委副主任汪贵元带队,青海省投董事长程国勋等一行至中泰信托就恒泰18号项目债务化解问题展开了新一轮磋商,并就以债务置换解决投资人资金的思路基本达成一致。
具体来看,中泰信托拟自行筹集资金,投向青海省内其他信用记录尚可的主体,用以置换青海省投该笔债务。但青海省方面提出了放大六倍杠杆,成本下浮35%,借款期限5年以上的置换方案,即:按现有债务规模,中泰信托需再向青海省其他主体提供30亿5年期以上的融资,青海省方面才愿意配合置换现有的5亿债务。
中泰信托称,只要青海方面能够配合拿出主体用于债务置换,且中泰信托筹集的资金得以全部用于解决投资人的资金兑付,中泰信托将全力推动置换工作落地。
不过投资者质疑,中泰信托已被暂停新增集合信托,还怎么筹集资金?中泰信托方面表示,目前仍积极与青海方面协商,力争形成切实有效的债务化解方案,同时不放弃进一步采取司法措施清收债权。支持投资者依法通过各种渠道维护正当利益、行使合法权利。
中泰信托还表示,委托人若有需要公司提供法律或其他利于项目解决的援助,可以在信托财产承受范围内提供相关援助工作,并可先行垫付法律援助金200万元。
但司法诉讼并不是投资者目前的首选。董女士表示,投资者们一致认为,将融资方告上法庭后,中泰信托有更正当理由“脱责”,投资者会保留一起采取后续行动的权利。记者了解到,目前投资者已先后向上海、北京两地银保监局递交申诉材料。上海银保监局在反馈中提到,核查发现,中泰信托存在后续管理不审慎,信息披露不全面等问题。北京银保监局尚未答复。
2018年资管新规落地,明确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是关注的焦点之一。彼时不少业内人士表示,维持刚兑这种“打碎牙往肚子里咽”的做法会在内部造成风险积累,但投资者对预期收益型产品兑付模式的认知已根深蒂固,使金融机构打破刚兑的成本过高。近两年来,随着监管趋严和倡导“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大环境下,通过“以旧换新”、第三方收益权转让、固有资产兑付等方式刚兑的操作空间越来越小。
一位信托公司投资总监指出,如果因为受托机构失职而导致投资者损失,投资者可以组织起来,寻求法律和律师的帮助。如果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信托公司等受托机构失职,那么投资者可以得到全额赔偿。
新京报记者 程维妙 肖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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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茶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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