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评审标准九年首次大修,更加重视信息化建设
2020年12月28日,国家卫健委印发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同时宣布2011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心血管病等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废止,意味着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现了统一版本。这是9年来首次对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大修。
国家卫健委医院管理研究所马丽平主任告诉健康时报记者,新版相较于旧版,第一,内容更加简洁明了,覆盖面更宽更广;第二,更突出用数据说话,强调医院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靠数据说话将会是未来评审的主流和方向;第三,主观评审被削弱,更强调客观评审。新版对现场评审有了大变动,强调用客观量化的数据反应医院的真实情况,现场评审会被大大削弱,这将会有效提升评审的效率;第四,减少突击迎检冲动,重视日常质量管理和绩效。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共101节,设置448条标准和检测指标,分为前置要求、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现场检查三个部分。修订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融入新颁政策和医改要求,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要求;由主观定性向客观定量转变,增强科学性;梳理整合并简化实地评审条款,提升操作性;注重借鉴国际、国内理念和经验,体现兼容性。
内容更加简洁明了
在现场评审部分,新版相较于旧版,章节变少了,操作简单了。2011年标准中,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部分为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6节354条标准,而新版中,只有24节183条,无论从章节还是条款数上较之前都有大幅度压缩。
新版《标准》在梳理整合并简化实地评审条款上的改进,一方面,全面梳理整合原标准中的重复条款,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对原标准中操作性不强,或者可以用日常数据监测替代现场检查的条款进行了剔除或调整,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
突出用数据说话
“由主观定性向客观定量转变,增强科学性。”在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发布的《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官方解读中表示。
关于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部分,旧版中在第七章中仅有6节37条,而在新版中将这部分放在第二部分重中之重的位置,进行详细阐述。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中,共设74节240条监测指标,将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内容独立出来,内容更丰富;第二,内容主要包括医院资源配置、质量、安全、服务、绩效等指标监测、DRG评价、单病种和重点医疗技术质控等日常监测数据;第三,数据统计周期为全评审周期,也就是4年的数据;本部分在评审综合得分中的权重不低于60%;
重视信息化建设
“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能够推动医院评审更加科学、客观、精细、量化,应当纳入医院评审工作中。”马丽平主任表示。
新版《标准》出台后,往后的评审形式将向以日常监测、客观指标、现场检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审工作模式转变。除此之外,还强调医院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靠数据说话将会是未来评审的主流和方向。
新版《标准》中在信息管理中规定,要建立以院长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有负责信息管理的专职机构,建立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机制,制订信息化发展规划,有与信息化建设配套的相关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能够系统、连续、准确地采集、存储、传输、处理相关的信息,为医院管理、临床医疗和服务提供包括决策支持类的信息技术支撑,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交互共享。
除此之外,还要求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可追溯。
对此,马丽平主任认为,新版文件对医院的信息化程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版标准出来后,往后的评审形式将以日常行为、客观指标、定量评价为主的评审工作模式转变,因此,医院要重视信息化建设。”
削弱现场主观评审
“评审形式由以现场检查、主观定性、集中检查为主,转向以日常监测、客观指标、现场检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审工作模式。”马丽平主任表示,在新版《标准》中现场检查明显变少,规定在评审综合得分中的权重不高于40%,而超过60%比例的评审集中在数据方面,与旧版实地评审内容354条相比较,此次进行了较大幅度压缩,现场评审势必会被大大削弱。
因此,医疗机构要重视日常质量管理和绩效,减少突击迎检行为。新版《标准》将充分发挥在引导尽量减少主观偏倚,增强评审结果的客观性等方面的作用。
地方可以提高标准
新版《标准》的官方解读中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当前医疗卫生工作重点,结合本地特点,遵循“标准只升不降,内容只增不减”的原则,对《标准》进行适当补充后报我委备案,加强《标准》培训,提升《标准》的认知度和实施效果。
也就是说,地方标准的档次可以提得更高、内容可以挖得更深、范围可以拓得更宽,但不能低于目前的新版标准,适当补充后报国家卫健委备案。
其他医院参照使用
《标准》虽然是各地开展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适用于三级医院,但二级医院可参照使用。《卫生部关于印发心血管病等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传染病等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被废止,意味着这两类的专科医院评审不再有单独的标准评审,因此新版标准同样适用于心血管疾病、传染病等三级专科医院的评审。
融入新颁政策和医改要求
相较于旧版中各条款自立标准和规定,新版《标准》在保持2011年版标准延续性的基础上,融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等近年来颁布实施的法律、条例、规章相关内容,以及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改革要求,增加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要求。
本文转载自健康时报,记者郝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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