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开展集中整治“双违”深化攻坚专项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关于集中整治“双违”工作的要求,衡水高新区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力促全区“双违”深化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大突破。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整治”原则,把深化攻坚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成立高规格的集中整治“双违”深化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深化攻坚行动。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把手作为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区集中整治“双违”深化攻坚行动。
强化宣传造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设置专栏,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打击成效,对典型“双违”案件进行曝光,在全社会形成集中整治“双违”的高压态势。
强化整治标准。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双违”认定标准,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违法违规项目基本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尽快完成违法建设“清零”工作。持续保持对违法建设“零容忍”的态度,新增违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报告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无新增违建发生。
强化主体责任。各部门把集中整治工作列入部门重点工作,党政主要领导真抓实干,一线指挥,一线解决问题,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领导力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困难,不等不靠,创新工作方式,持续升温加力,掀起集中整治工作的新高潮。
强化督导考核。深化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主城区深化攻坚行动的督导考核,通过不定期走访,抽查疑似“双违”问题建筑,由属地部门提供该疑似建筑合法手续或查处卷宗的方式,对深化攻坚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室对全区的深化攻坚行动进行专项督查。组织人事部门将集中整治“双违”深化攻坚行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高新区监察局对责任单位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履职缺位、不到位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发现的腐败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尹鹏举 杜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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