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九月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人民日报讯:生态环境部日前通报今年1—9月全国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Ⅰ—Ⅲ类水体比例为75.0%,同比增加2.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为3.4%,同比减少1.9个百分点。与2018年同期相比,部分省(区、市)改善幅度较大,但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部分地区水环境达标形势仍较为严峻。
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等4省(区、市)Ⅰ—Ⅲ类水体比例增加了10个及以上百分点;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等5省(市)劣Ⅴ类水体比例减少了5个及以上百分点。但广东、山西、湖北等3省Ⅰ—Ⅲ类断面比例以及辽宁、山西、吉林、广东、福建、黑龙江等6省劣Ⅴ类断面比例完成全年任务面临较大压力。
从全国劣Ⅴ类国控断面情况看,全国劣Ⅴ类国控断面共计72个,劣Ⅴ类断面数量较多的省份分别是山西13个、辽宁11个、广东10个、河北8个,4省劣Ⅴ类断面数量合计约占全国总数的六成。
《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任务涉及的12个断面中,1—9月平均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还有3个,分别是湖北十堰神定河口、泗河口,云南昆明通仙桥。其中,湖北十堰市的两个断面水质已有很大程度改善,泗河口断面从6月份以来水质类别连续稳定在Ⅲ—Ⅳ类;神定河口断面9月份水质也已改善为Ⅴ类。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入海河流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任务涉及的10个断面中,1—9月平均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还有两个,分别是天津万家码头、辽宁营口营盖公路。其中,天津万家码头断面上半年6个月连续为劣Ⅴ类,但近期有改善趋势;辽宁营口营盖公路断面今年前8个月水质连续为劣Ⅴ类,9月改善为Ⅳ类,但氨氮指标仍超Ⅴ类标准2.3倍、总磷指标仍超Ⅴ类标准0.5倍。
生态环境部将聚焦突出问题,督促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记者 寇江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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