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 厦门成为福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厦门11月18日电 (黄咏绸)记者18日从厦门市资源规划局获悉,厦门市近日获批被列为福建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厦门坐落在东南沿海,有着“海上花园”的美誉。闽南文化、华侨文化、西方文化、台海文化等多元文化交融,形成了厦门城市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
厦门市资源规划局局长柯玉宗表示,在申报历史文化名城过程中,厦门在不断推进、完善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相关工作。
今年2月,厦门印发《厦门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指出将全面梳理和收集厦门历史与文化相关文史资料,挖掘世界文化遗产、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包括古塔、古井、牌坊、戏台、1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等在内的历史街巷内的历史环境要素等。
启动申报工作以来,厦门各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厦门历史文化名城、3个历史文化街区和2个历史风貌区的保护规划;分批次完成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风貌建筑的建档、挂牌、保护、修缮等工作,目前已公布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第四批涉台文物古迹名单,已建立非物质文化传习中心(所)57个。
同时,厦门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建筑、传统村落的保护整治工作,开展历史风貌建筑与历史文化街区的活化利用。目前,鹿礁路99号风貌建筑、福建路52、54号风貌建筑、公平路5号风貌建筑等一批修缮工程已完工,完成综合馆、会审公堂旧址1号楼等10个活化利用的展示项目。
下一步,厦门将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柯玉宗向记者表示,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将保护厦门历史文化遗产和促进城市文化提升,助力打造高素质、高颜值之城;不仅有助于引领厦门的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城市经济增长,还能提升厦门市民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意识与责任,提高厦门的文化自信、文化魅力,进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柯玉宗强调,未来,厦门将进一步完善文物、历史风貌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规划,构建完整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通过重新修缮、利用一批历史风貌建筑,摸索形成具有厦门地方特色的历史遗产活化利用的政策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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