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评论:河南许昌规定晚上9点后禁跳广场舞 “划红线”做法值得推广
12月2日,河南省许昌市正式颁布《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第17条规定:夏季每日21时至次日6时、冬季每日21时至次日7时,禁止进行广场舞、唱歌等产生噪声的文体活动。如果违反该规定,将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广场舞,这种在广场、球场等空旷地上进行的富有韵律的舞蹈,早已成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健身方式。跳广场舞对身体有诸多好处:减肥、促进睡眠、调节生理功能;广场舞舞池也成了社交平台,人们在这里成为朋友,一起分享乐趣,一起合作;跳广场舞,“20岁跳出了青春、30岁跳出了韵味、40岁跳出了智慧、50岁跳出了优雅。”
▲广场舞现场。图片来自网络。
国家也鼓励人们去跳广场舞,早在2015年8月26日,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上说,各地要为基层群众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为广场舞活动提供优质服务;为广场舞活动搭建良好平台。跳广场舞是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现实选择,是健康中国战略的生动落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经常参加广场舞健身的人群已经超过1亿。
然而随着广场舞的大规模推广,有高分贝音乐伴奏的广场舞由于参与者众多,群体性的傲慢自大心理开始显现,显现出一定负面效应,全国各地多次出现争抢场地纠纷,以及有的老人跳得兴起不顾忌他人的噪音扰民。
其中不乏极端案例:2018年9月6日晚,因楼下大妈们跳广场舞影响家中孩子学习,长沙的贺先生和妻子多次下楼劝说无果后,与大妈们起了口角,争执期间,贺先生突发疾病瘫倒在地,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如何让群众健身的同时避免广场舞噪音扰民,已成为社会治理体系中的突出问题。治理噪音并不是无法可依,《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声级昼间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如违反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然而一个尴尬的事实是:由于广场舞参与者众,公安机关对噪音扰民之事重视程度并不高。
相比前述两法,许昌市划定红线,明确21时后禁跳广场舞,在保障跳舞者权益的同时,也保护了附近居民的合理休息,可谓两全其美,更加具体亲民。这样一来,公安机关执行时更容易,也化解了噪音带来的矛盾。笔者认为,此项条例应该全国推广。
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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