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102种药品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重庆日报消息,从3月1日起,2020版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在重庆实施。该机制保障对象是哪些人?药品范围有哪些?3月12日,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对《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进行了解读。目前,重庆已将102种药品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由于国家谈判药品种类较多,大部分药品价格较高,适用病种明确,使用条件较高,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国家谈判药品难度较大。”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为推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更好落地,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该机制保障的对象,是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中,经诊断需要使用国家谈判药品且符合药品限定疾病范围的患者。具体来说,就是患有某种疾病的参保人。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药品范围包括两类,一是属于特病报销范围的国家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门诊特病用药”);二是国家谈判药品中非我市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但适于门诊治疗、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药品以及临床路径清晰、适用病种明确的药品(以下简称“国谈门诊保障用药”)。目前纳入保障范围的药品共102种,今后药品范围会根据国家药品谈判情况动态更新。
据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患者可在下列地方买到国家谈判药品并实时报销。一是国家谈判药品定点医院;二是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药店,截至2月25日我市共有25家药店为国谈门诊保障用药患者提供药品服务,具体情况可咨询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三是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急救中心)、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捷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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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茶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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