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课|东海航空机组人员涉机上纠纷,律师:情节严重或负刑责
东海航空机组人员机上纠纷一事引人热议。
东海航空官方微博3月7日对此发布声明称,针对公司近期机组人员涉及机上纠纷事件,公司高度重视,立即严格进行内部核查,为确保安全运行,涉及人员已第一时间停止工作。据此前网络上曝出的消息,3月6日,东海航空DZ6297航班(南通-西安)航班,机长与乘务长发生争执,在飞行过程中相互殴打,机长将乘务长手打骨折,乘务长把机长门牙敲掉半颗。
不过,东海航空在前述声明中并未提及此次机上纠纷事件的具体情况。
那么?机组人员在飞机上发生打架等冲突和纠纷可能会触及哪些法律法规?
7日下午,采访了多位律师及业内人士。有律师指出,若东海航空机长与乘务员在机上殴打行为属实,则可能涉及违反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机组人员还存在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风险。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指出,根据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航空器内禁止打架、寻衅滋事,及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另据《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的附则规定,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行为包括在航空器上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情形。
韩骁认为,如果在航空器行驶过程中,机长与乘务长在航空器上发生打架互殴等冲突,或属于严重扰乱航空器内部秩序的行为。
此外,韩骁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韩骁认为,航空公司内部对于机组人员会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在机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除公司内部会给与其包括内部通报、停飞、罚款的处罚措施外,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机组人员还存在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风险。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如果机组人员发生了互殴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则都可能被指控“暴力危及飞机安全罪”。
丁金坤指出,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本案,如果机组人员殴打他人的行为属实,则触犯两个罪名,即故意伤害罪与暴力危及飞机安全罪,择一重罪处罚。即使双方没有打伤,但是机组人员高空打架,搞得人心惶惶,也是扰乱飞行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3项“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也将被治安处罚。
7日,《航空知识》主编王亚男解释,任何人在飞机上发生斗殴的行为都是违反民用航空安全法规和治安法规甚至刑法的行为。王亚男告诉,刑法中对这类行为有相关规定。如果机上纠纷发展为殴斗,甚至造成人身伤害,则更为严重,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对于此次东海航空事件,王亚男认为,涉事人员本身就是机长和乘务人员,是理性维护飞行器安全和秩序的责任人,现在却成为扰乱者和破坏者,理应受到法律法规的惩罚。从职业要求上说,机长是飞行乘组的总负责人,应该在矛盾发生时采取缓解和降温措施,不应任由其激化,更不应参与到激烈冲突中。
目前,航空公司对涉案人员作出停职处罚,“只有彻底调查并处理,才能让此类事件引起行业警醒,树立行业安全理念,防微杜渐,避免再次发生。”王亚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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