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调整部分险种评估利率水平 人身保险业需增提责任准备金1200亿元
■本报记者 张 歆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人身保险业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支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设立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研究讨论评估利率调整的必要性及其影响,形成相关建议供监管部门决策参考。二是优化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在充分考虑负债特点的基础上,基于对市场利率未来走势、行业投资收益率等因素的判断确定评估利率参考值,并结合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意见,适时调整评估利率水平。三是调整部分险种的评估利率水平。对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将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由年复利4.02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调整为年复利3.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其他险种的评估利率要求维持不变。
2013年,在推动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过程中,原中国保监会建立了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由监管部门根据“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评估利率,并根据长期利率的变化适时调整。从近几年的人身保险业发展看,通过落实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切实管住了增量业务利差损风险,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但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行业改革的深化,现行评估利率形成机制有待优化。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通过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健全相关组织保障,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筑牢防范人身保险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推动人身保险市场高质量发展。
据测算,人身保险业为此需要增提责任准备金1200亿元,占责任准备金余额中的1%,有利于全行业更好地履行未来保险赔付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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