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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获全省普法优秀等次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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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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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获全省普法优秀等次

  日前,2019年度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在广州召开,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等5家单位在会上作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履职报告,并接受现场评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以综合评议93.01分获得“优秀”等次。

  据悉,广东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举办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通过实地考察、履职报告、专家点评、社会评议等步骤,对参评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评议,以此示范引领和推动全省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

  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先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中,多层次、全方位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大力推广体验式普法、互联网+普法等,以严格制度、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建设广东法治环保,为建设美丽广东保驾护航。

  普法与执法相结合 着力助推治污攻坚

  在普法工作中,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深入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环境法治建设,寓普法于治污攻坚的火热实践之中,寓普法于环境执法的日常点滴之中,寓普法于公众环境法律素养培育的春风化雨之中。

  李秋室是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镇简朴村村党委副书记,也是该村的一名河长。过去,这座练江边上的村庄治污形势严峻。每天骑着自行车在河边“溜达”,成为了李秋室最喜爱的一项“运动”。在“溜达”中,李秋室经常不厌其烦地向村民普及练江整治的相关环保理念。

  在打击违法排污企业、“散乱污”治理等各项环保工作中,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过程紧密结合,在攻坚一线普及环境政策法规,用普法推进解决环保难点问题。

  去年6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连续发布5批共43个生态环保领域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普法和警示作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潮惠高速公路环评审批行政纠纷案件,是广东第一宗省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厅领导在庭审中既出庭又发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项项普法工作强力推进,源于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内部职责分工以及保障措施,监督检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普法工作情况。厅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宣讲,落实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了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让“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到人,落实有序。

  强化企业守法意识 从源头上防治污染

  在日常环境管理中,企业会出现哪些问题?新、改、扩建项目,需办理哪些环保手续,又需配套哪些治污设施?

  2019年6月5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南区分局面向区内70余家企业负责人举办环境普法宣传讲座,通过剖析和讲解本辖区发生的各类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向企业宣讲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措施等各类“干货”,不断增强企业环境法律意识和环保自觉,让企业从“要我环保”向“我要环保”转变,从源头上防治污染。

  近年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分别面向电镀、陶瓷、印染等不同行业企业,连续开展多场集中宣讲活动,组织有关处室负责人与企业面对面宣

  传解释最新环境政策法规,同时提供治污技术服务指导。

  “从200人到300人,再到400人,参会企业代表越来越多,说明这项活动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负责人介绍说。

  针对企业分散这一情况,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还利用信息化手段培训企业负责人。2018年,对全省4400多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境守法网络培训,宣贯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对企业实施“灯塔计划”,创新借助第三方开展普法,组织广东绿色供应链协会、环境教育促进会等第三方社团机构,巡回到各地进企业、进工业园,针对电镀、固废处理处置等重点行业开展政策、技术培训,为企业守法经营生产提供指引。

  在面向管理对象进行普法的同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更是严格组织系统内的学习,通过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把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学习宪法、学习党内法规常态化、制度化。每年举办全省县级环保局长培训班、业务负责人培训班、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等,持续开展“广东环保学习论坛”。

  提升公众环境意识 助力全民参与环保

  “现在谁还放烟花、鞭炮?又吵又不安全,浪费钱,还污染环境,被发现了还要接受处罚!”对韶关扩大烟花爆竹禁燃区的举措,家住韶关凤凰城的李先生连声叫好。

  韶关是空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为改善空气质量,韶关在2018年底扩大烟花爆竹禁燃区。

  “能不能得到群众支持?”“如何防止群众不知晓而误放?”韶关提前加大宣传力度,市环保局联合公安等单位组织进社区、进街道,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政策法规,在街头巷尾张贴禁燃宣传标语、海报,在电视、报刊刊登禁燃倡议书。

  春节、清明节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空气污染,这是广东省空气污染防治的老大难问题。不单在韶关,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提前布置开展重要时间节点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政策宣传,发倡议书、播放公益广告、组织宣讲车队等,让禁燃成为自觉行动。2019年春节期间,全省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保持优良水平。

  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是保护环境的重要基础保障。针对可能存在的“邻避”难题,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组建省级“邻避”专家宣讲团队主动送服务下基层,组织从市到村的多层级、实操性强的现场业务培训,覆盖全省21个地市近4600名领导干部,有效提升了基层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邻避”问题能力。

  如何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受环境政策法规教育,提升环境意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等活动,实现法律进社区、进学校。截至2018年底,广东省已命名省级“绿色学校”1415所、省级“绿色社区”314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54个。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直观形象注重体验

  2019年4月18日,广州市机电幼儿园的86名小朋友来到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参观。讲解员通过一段动画视频展示了垃圾运输、发酵、入炉焚烧和利用焚烧产生的余热进行发电的全过程。

  机电幼儿园园长说:“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实践活动,不仅能够使幼儿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还让‘环境保护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的理念潜移默化深入到每个孩子的心中。”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大力推动体验式普法,依托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和污染治理专业设施向公众组织开放工作,通过参观体验的方式,向社会进行普法宣传。

  2018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向社会广泛征集广州环保卡通形象。经专家评选,最终确定“穗小环”为广州环保卡通形象。运用卡通形象“穗小环”的口吻进行普法,将生态环境部门的形象实体化,拉近了与公众的距离。

  同时,广东还推动“互联网+环保普法”,在官方网站开设“法律法规”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环境监察执法”“曝光台”专栏,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公开信访投诉案件处理结果,以执法促普法。

  此外,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还在“广东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开展了典型案件、环境新政策解读及“有奖回复”互动等环境法治宣传活动。借力主流媒体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结合六五环境日、环保宣传月,开展“环境文化大篷车”走遍南粤、环境法治图片展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钟奇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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