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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算农副产品吗茶叶品类有哪些中国基本六大茶类

  被告温州市市场羁系局在行政复议中又拜托国度茶业质量监视查验中间停止审定中国根本六大茶类,该中间出具的《查验陈述》亦确认涉案红茶未经精加工

茶叶算农副产品吗茶叶品类有哪些中国基本六大茶类

  被告温州市市场羁系局在行政复议中又拜托国度茶业质量监视查验中间停止审定中国根本六大茶类,该中间出具的《查验陈述》亦确认涉案红茶未经精加工。

  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群众共和国食物宁静法》第二条第二款划定,食用农产物的市场贩卖,服从该法划定。

  涉案行政惩罚决议于2015年12月9日作出,泰顺县市场羁系局于其时已获得对食用农产物市场贩卖举动的监视查抄权柄。

  第一,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食物宁静法》第一百五十条划定,食物是指各类供人食用大概饮用的废品和质料和根据传统既是食物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不包罗以医治为目标的物品。涉案茶叶属于前述界说中的供人食用大概饮用的废品和质料。

  雅中芽公司在曾经获得茶叶(绿茶)消费答应的状况下,处置红茶消费,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准绳,在涉案行政惩罚决议作出时,已不再组成无证消费举动。

  再据《农业部、食物药品监视办理总局关于增强食用农产物格量宁静监视办理事情的定见》的划定,“食用农产物”是指在传统农业举动或当代农业举动中间接得到的和颠末必然加工但未改动其根本天然性状和化学性子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物。

  2.涉案茶叶属于散装贩卖,上诉人雅中芽公司已在大包装箱上标注了消费日期、产地、品名等,完整符正当律划定。涉案茶叶属于一次性贩卖,原审法院认定涉案茶叶属于散装贩卖的同时,又认定涉案茶叶属于预包装贩卖,明显不妥。

  综上,被诉行政惩罚决议认定涉案红茶属食物毛病,合用法令毛病,法式违法;被诉行政复经过议定定合用法令毛病。被告请求予以打消的诉讼恳求公道有据,予以撑持。

  上诉人施某某、雅中芽公司的上诉恳求,来由不敷,本院不予撑持。据此,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划定,讯断以下:

  《中华群众共和国农产物格量宁静法》第二条划定,本法所称农产物,是指滥觞于农业的低级产物,即在农业举动中得到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产物;《中华群众共和国食物宁静法》第二条将食用农产物表述为“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低级产物”。

  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农产物格量宁静法》、《中华群众共和国食物宁静法》的划定,处置食用农产物消费、贩卖,均无需获得食物消费、运营答应。

  综上,原判打消被诉行政惩罚决议及复经过议定定并责令泰顺县市场羁系局从头作出行政举动的结论准确,但认定究竟部门毛病。

  按照《浙江省市场监视办理部分行政惩罚法式划定(试行)》第十一条的划定,温州市市场羁系局能够指定上级市场监视办理部分利用统领权。

  同时认定,按照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食物消费答应办理法子》的划定,食物消费答应实施一企一证的准绳,“茶叶及相干成品”曾经整合为一个食物种别,红茶、绿茶属统一食物种别内的差别项目品种,雅中芽公司在已获得茶叶(绿茶)消费答应的状况下,处置红茶消费,按照“从旧兼从轻”准绳,不再组成无证消费举动。

  《中华群众共和国农产物格量宁静法》第四十八条划定,贩卖的农产物未根据划定停止包装、标识的茶叶品类有哪些,责令限日矫正;过期不矫正的,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罚款。被告温州市市场羁系局认定涉案茶叶属食用农产物,又根据《中华群众共和国农产物格量宁静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关于“法令对行政惩罚及惩罚构造有其他划定,从其划定”的划定,转致合用《中华群众共和国食物宁静法》第八十六条予以行政惩罚。

  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食物宁静法》第二条第二款中国根本六大茶类、《中华群众共和国农产物格量宁静法》第二条第一款和《农业部、食物药品监视办理总局关于增强食用农产物格量宁静监视办理事情的定见》的划定,“食用农产物”是指在传统农业举动或当代农业举动中间接得到的和颠末必然加工但未改动其根本天然性状和化学性子的植物、动物中国根本六大茶类、微生物及其产物。

  3.涉案行政惩罚案件的备案工夫应以备案审批表载明的工夫为准,即备案工夫为2015年9月14日,涉案行政惩罚决议书载明的备案工夫有瑕疵,泰顺县市场羁系局于2015年12月9日作出被诉行政惩罚决议,没有超越法定限期。恳求打消原判,依法予以改判,或发还重审。

  《中华群众共和国农产物格量宁静法》第四十八条划定,贩卖的农产物未根据划定停止包装、标识的,责令限日矫正;过期不矫正的,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划定,法令对行政惩罚及惩罚构造有其他划定,从其划定。

  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农产物格量宁静法》第二十八条的划定,消费贩卖的农产物,根据划定该当包装大概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大概附加标识前方可贩卖,包装物大概标识上该当根据划定标明产物的品名、消费日期等内容,详细法子由农业部订定。

  故本案并不是属于“法令对行政惩罚及惩罚构造有其他划定”的情况,不克不及转致合用《中华群众共和国食物宁静法》。

  涉案茶叶礼盒是上诉人赠予的散装容器,相称于超市里购物利用的塑料袋。涉案茶叶不属于预包装茶叶,不受有关预包装划定的束缚。

  据此,被告泰顺县市场羁系局认定涉案红茶属食物根据不敷,被告温州市市场羁系局认定属于食用农产物准确。

  被告于2016年1月拜托温州市特产站对该厂消费的红茶属毛茶仍是精制茶停止审定,温州市特产站出具审定定见为不契合精美红茶特性,为毛红茶,属于低级农产物范围。

  3.泰顺县市场羁系局作出被诉行政惩罚决议并没有超越法定限期。原判认定被诉行政惩罚法式违法是毛病的。恳求打消原判,从头依法作出讯断。

  2.即使涉案茶叶属于食用农产物,根据《中华群众共和国食物宁静法》第二条划定,涉案茶叶已进入市场贩卖环节,本案也应合用食物宁静法。

  2.上诉人施某某向雅中芽公司购置涉案茶叶后,针对该公司向温州市市场羁系局停止涉案告发,因雅中芽公司居处地及涉案茶叶消费职位于泰顺县,温州市市场羁系局将该案件转交给泰顺县市场羁系局打点,并没有不妥。

  何况,即便被告存在消费、贩卖属食物的精制红茶的究竟,按照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食物消费答应办理法子》划定,食物消费答应实施一企一证的准绳,“茶叶及相干成品”曾经整合为一个食物种别。被告曾经获得茶叶(绿茶)消费答应,且在涉案行政惩罚决议作出前获得茶叶(绿茶、红茶)消费答应证,已不再组成无证消费举动。据此,被告温州市市场羁系局认定准确。

  农业部《农产物包装和标识办理法子》第十条划定,包装贩卖的农产物,该当在包装物上标注大概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消费者大概贩卖者称号、消费日期。茶叶并不是强迫必需包装的农产物,但假如包装贩卖的,该当标明消费日期等。

  有关各方主体状况,第三人购置涉案茶叶的颠末、涉案茶叶的包装落第三人提起赞扬,被告泰顺县市场羁系局作出被诉行政惩罚决议等究竟与被诉行政复经过议定定认定的分歧。

  但从涉案红茶什物来看,其由雅中芽公司供给了铁罐、礼盒、礼袋等包装物,并标注了品名、产地、消费者称号、尺度代号、答应证编号等事项,包装良好,与超市贩卖散装食物供给的塑料袋等物不属统一观点,应认定为散装贩卖后的再包装举动,契合预包装的特征,其包装标识仍该当按拍照关法令的请求标明有关事项。

  2015年8月6日,施某某到雅中芽公司设在龙湾文明用品市场(茶业市场)的店肆内品茶后,向雅中芽公司预定了20800克红茶,单方商定由雅中芽公司供给礼盒包装。

  恳求讯断认定被上诉人将上诉人雅中芽公司确以为被惩罚主体毛病;认定上诉人雅中芽公司的涉案运营举动系散装贩卖,并不是预包装贩卖,分歧用《农产物包装和标识办理法子》第十条的划定。

  分离上述究竟,能够认定向第三人贩卖涉案茶叶的系被告公司,被告关于被惩罚主体认定毛病的定见根据不敷,不予撑持。

  但第三人于2015年8月购置涉案茶叶时,系由被告法定代表人联系,该停业场合贩卖被告产物,贩卖发票亦说明贩卖方为被告公司,且被告法定代表人在查询拜访时亦陈说该场合系由被告开设,并未说起所谓雅轩运营部,而雅轩运营部于2015年10月才获得停业执照。

  《中华群众共和国食物宁静法》第四十二条划定,预包装食物的包装上该当有标签,标签该当标明消费日期等事项。第八十六条划定,消费运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物大概标签、仿单不契合本法划定的食物,由有关主管部分赐与响应的行政惩罚。

  2.雅中芽公司贩卖的红茶未标消费日期,违背《中华群众共和国食物宁静法》(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下同)第四十二条划定,并根据该法第八十六条的划定,决议赐与罚款49920元的行政惩罚。

  温州市市场羁系局及原审法院认定涉案茶叶属于食用农产物,证据不敷,本院予以改正。原判认定的其他究竟有响应证据印证,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中,第三人施某某系在温州市龙湾区购置涉案茶叶茶叶品类有哪些,而被告公司居处地及涉案茶叶消费地系泰顺县,同属温州市统领。

  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农产物格量宁静法》第二十八条划定,消费贩卖的农产物,根据划定该当包装大概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大概附加标识前方可贩卖,包装物大概标识上该当根据划定标明产物的品名、消费日期等内容,详细法子由农业部订定。

  经对雅中芽公司居处停止现场查抄,对施某某、雅中芽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等人停止查询拜访讯问后,于12月9日作出涉案《行政惩罚决议书》,认定雅中芽公司贩卖给施某某的红茶属于预包装食物,其包装上未标注消费日期,不契合《中华群众共和国食物宁静法》第四十二条的划定,按照该法第八十六条罚则,决议处以罚款49920元。

  被告关于泰顺县市场羁系局查询拜访时只要一位事情职员作讯问笔录的主意根据不敷,惩罚决议书文号“泰市监市监处字〔2015〕第21号”系笔误,应为“泰市监处字〔2015〕第21号”。

  被上诉人泰顺县市场监视办理局于2015年12月9日作出泰市监处字[2015]第21号《行政惩罚决议书》,认定:

  该中间于2016年4月13日出具No.2016W-0687《查验陈述》,结论为“该样形状条索尚紧细,尚匀整,光彩乌尚润,稍有金毫,有大批花托、朴片,据此判定该样品未经精加工”。

  1.被上诉人将上诉人雅中芽公司认定为被惩罚工具毛病。涉案茶叶虽是上诉人雅中芽公司消费的,是由雅轩运营部贩卖给施某某而非上诉人雅中芽公司。不克不及仅凭贩卖发票来确认涉案茶叶的贩卖主体。

  第二,从雅中芽公司支付的《天下产业产物消费答应证》和涉案茶叶的消费流工艺程来看,涉案茶叶不属于低级农产物。

  可是,涉案行政惩罚决议书纪录“本案于2015年8月14日转交泰顺县市场羁系局,同日经局长核准备案”,而被告辩称其于9月14日备案,并未超越三个月的办案限期,并供给备案审批表证实。

  被告于2015年11月10日获得茶叶(绿茶、红茶)消费答应证(证书与绿茶答应证属统一编号)。

  2.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群众共和国食物宁静法》第二条第二款划定,食用农产物的市场贩卖,服从该法划定。

  《中华群众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二十条划定,行政惩罚由违法举动发作地的县级以上处所群众当局具有行政惩罚权的行政构造统领。

  第三人向温州市市场羁系局停止告发,该局依法具有统领权并能够指定上级市场监视办理部分打点,其指定泰顺县市场羁系局打点后,泰顺县市场羁系局即具有该案统领权。

  被诉行政惩罚决议作出后,被告不平于2016年1月26日向被告温州市市场羁系局申请行政复议,后第三人施某某亦不平被诉行政惩罚决议申请行政复议。

  上诉人雅中芽公司及被上诉人温州市市场羁系局供给的国度茶叶质量监视查验中间出具的《查验陈述》等材猜中没有主检人查验资历的阐明质料,温州市市场羁系局及原审法院采信该查验陈述不妥。

  雅中芽公司贩卖包装上未标注消费日期的红茶的举动,根据《中华群众共和国农产物格量宁静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划定,能够转致合用《中华群众共和国食物宁静法》第八十六条的划定予以行政惩罚。

  综上,原判打消被诉行政惩罚决议及复经过议定定并责令泰顺县市场羁系范围日从头作出行政举动,并没有不妥。

  本案第三人告发工夫为2015年8月,但涉案行政惩罚决议于2015年12月9日作出,此时上述修正后的《中华群众共和国食物宁静法》已开端施行,被告作为食物药品羁系部分已具有食用农产物市场贩卖举动的羁系权柄。

  且雅中芽公司在涉案行政惩罚决议作出前,曾经获得茶叶(绿茶、红茶)消费答应证,没有再作责令矫正的须要。

  行政复议审理时期,国度茶业质量监视查验中间于2016年4月13日出具编号为No.2016W-0687的《查验陈述》,结论显现“该样形状条索尚紧细,尚匀整,光彩乌尚润,稍有金毫,有大批花托、朴片,据此判定该样品未经精加工”。

  涉案红茶是颠末必然加工的动物产物,判定其能否属于食用农产物,枢纽在于这些加工能否改动了茶叶的根本天然性状和化学性子,即能否属于低级产物。

  雅中芽公司涉嫌违法举动的发作地不管是在龙湾仍是泰顺,均属温州,施某某向温州市市场羁系局提出告发,故温州市市场羁系局对案件具有统领权。

  雅中芽公司不平,向温州市市场羁系局申请复议,该局于2016年4月20日作出温市监复字〔2016〕4、9号《行政复经过议定定书》,认定:

  3.商务部、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的《食用农产物范畴正文》表白,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和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范畴包罗各类毛茶,属于食用农产物范畴,但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类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食用农产物范畴。

  据此讯断:打消被告泰顺县市场监视办理局于2015年12月9日作出泰市监处字〔2015〕第21号《行政惩罚决议书》的行政举动;打消被告温州市市场监视办理局于2016年4月20日作出温市监复字〔2016〕4、9号《行政复经过议定定书》的行政举动;责令被告泰顺县市场监视办理局于原审讯决见效之日起六旬日内从头作出行政举动。

  可是,《中华群众共和国农产物格量宁静法》对贩卖的农产物未根据划定停止包装、标识的情况已明白划定了怎样处置,而涉案举动发作时施行的《中华群众共和国食物宁静法》仅划定“订定有关食用农产物的质量宁静尺度、宣布食用农产物宁静有关信息”应服从该法,而被告举动并不是属于上述合用该法的范围,

  市场监视办理部分作为利用食物药品监视办理权柄的机构,对食用农产物的市场贩卖举动有权施行监视查抄。

  8月10日,施某某至店肆付款提货,总计52盒(每盒400克,2铁罐装),包装盒上标注有“品名:雅中芽(红茶)、尺度代号:GB/T13738.2、消费答应证编号:QS2”等字样,未标注消费日期,货款合计24960元,雅中芽公司开具了浙江增值税一般发票。

  第三,涉案茶叶是鲜叶颠末一系列消费工艺流程后构成的红茶,化学身分发作了较着的改动,故不属于食用农产物。

  即便雅中芽公司存在消费、贩卖其他精制红茶(食物)的究竟,按照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食物消费答应办理法子》的划定,食物消费答应实施一企一证的准绳,“茶叶及相干成品”曾经整合为一个食物种别,红茶、绿茶等均属统一食物种别内的差别事项,差别事项之间的变革,不再零丁停止答应,而是采纳陈述轨制。

  涉案红茶虽是颠末必然加工的动物产物,但判定其属于食物仍是食用农产物的枢纽在因而否经由过程加工改动了其根本天然性状和化学性子。

  综上,涉案行政惩罚决议认定的次要究竟分明、证据确实、合用根据准确、法式正当、内容恰当。根据《中华群众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划定,决议予以保持。

  4.涉案行政惩罚决议书明白载明泰顺县市场羁系局于2015年8月14日备案,故其直至同年12月9日作出惩罚决议,已超越法定限期,且没有耽误打点限期的审批质料,属于法式违法。

  2.原判合用法令毛病。原审法院认定泰顺县市场羁系局对本案具有统领权并请求其根据《中华群众共和国农产物格量宁静法》从头作出行政举动是毛病的。

  3.关于被告的茶叶消费答应成绩,涉案红茶系食用农产物,并没有划定食用农产物消费、贩卖需获得食物消费、运营答应。

  第二,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农产物格量宁静法》第二条划定,农产物是指滥觞于农业的低级产物,即在农业举动中得到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产物。而涉案茶叶是经产业加工的产物,上诉人雅中芽公司处置的茶叶消费是产业举动,并不是农业举动,故涉案茶叶不属于食用农产物。

  泰顺县市场羁系局和温州市市场羁系局在未查询拜访分明涉案茶叶能否属于食用农产物的状况下别离作出被诉行政惩罚决议及复经过议定定,属于认定究竟不清,次要证据不敷,依法应予以打消。

  1.关于贩卖涉案茶叶的主体,被告以为出卖涉案茶叶的系温州高新手艺财产开辟区雅轩茶具运营部(以下简称雅轩运营部)而非被告,

  雅中芽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获得茶叶(绿茶、红茶)消费答应证(证书与绿茶答应证属统一编号)。

  食用农产物”是指在传统农业举动或当代农业举动中间接得到的和颠末必然加工但未改动其根本天然性状和化学性子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物。涉案红茶虽是颠末必然加工的动物产物,但判定其属于食物仍是食用农产物的枢纽在因而否经由过程加工改动了其根本天然性状和化学性子。

  分离《食用农产物范畴正文》、《茶叶消费答应证检查细则》等划定,颠末达成、萎凋、揉捻、发酵等初制加工工序的毛茶,属于低级产物,即食用农产物,颠末筛分、风选、拣梗等精制加工工序的精制茶,则属于食物。

  1.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二十条、《浙江省市场监视办理部分行政惩罚法式划定(试行)》第六条的划定,行政惩罚由违法举动发作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视办理部分统领。

  茶叶从雅中芽公司位于泰顺的消费厂房内出货,运至龙湾店肆散装贩卖,出厂时契合划定包装的农产物拆包后间接向消耗者贩卖的,能够不再另行包装。

  国度食物药品监视办理局《食物药操行政惩罚法式划定》第十一条划定,下级食物药品监视办理部分以为须要时能够间接查处上级食物药品监视办理部分统领的案件,也能够将本人统领的案件移交上级食物药品监视办理部分查处。

  涉案红茶系食用农产物,雅中芽公司未获得红茶消费答应,处置涉案红茶的消费、贩卖,不组成未经答应处置食物消费运营举动违法举动。

  4.关于涉案茶叶能否属于散装贩卖及包装标识有没有违法成绩,本案中第三人系品味散装茶叶后,再肯定购置数目及选定包装款式,并且包装标识内容与实践不符合(标识每盒500克,实践每盒400克),据此能够认定被告系停止散装贩卖,再按照第三人小我私家需求停止包装。

  第三,上诉人雅中芽公司、施某某单方均是将涉案茶叶作为食物停止贩卖购置的。假如雅中芽公司贩卖的涉案茶叶是毛红茶,则组成消耗狡诈。

  1.上诉人雅中芽公司诉称贩卖涉案茶叶的系雅轩运营部茶叶品类有哪些,因施某某于2015年8月购置涉案茶叶时,该运营部还没有依法获得停业执照,且涉案发票亦载明销货单元为雅中芽公司,故本院对上诉人雅中芽公司的前述陈说内容不予采信。

  第一,国度茶叶质量监视查验中间出具的NO.2016W-0687《查验陈述》不具有正当性。根据本次查验状况,只能阐明涉案茶叶大抵处在二级和四级之间,不契合昭示的特级的请求,国度茶叶质量监视查验中间不克不及出具“未经精加工”的结论。

  按照国度茶业质量监视查验中间出具的《查验陈述》显现,涉案红茶未经精加工,据此能够断定,其属于食用农产物范围。

  复议中被告温州市市场羁系局拜托国度茶叶质量监视查验中间停止审定,拜托书载明请求审定涉案红茶能否属于食用农产物(属毛茶仍是精制茶),能否颠末精制加工改动了其根本性状和化学性子。

  被告于2016年4月20日作出温市监复字〔2016〕4、9号《行政复经过议定定书》并投递各方当事人。被告不平,提起本案诉讼。

  据此,被告泰顺县市场羁系局于2015年8月14日备案,直至同年12月9日作出惩罚决议,已超越上述划定的限期,且没有耽误打点限期的审批质料,故法式违法。

  8月14日,施某某以雅中芽公司未获得茶叶(红茶)消费答应、预包装上未标注消费日期为由,向被告温州市市场羁系局赞扬告发,温州市市场羁系局转交至泰顺县市场羁系局打点。

  农业部《农产物包装和标识办理法子》第十条划定,包装贩卖的农产物,该当在包装物上标注大概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消费者大概贩卖者称号、消费日期。

  被告曾拜托温州市特产站停止审定,审定定见为不契合精美红茶特性,为毛红茶,属于低级农产物范围。

  可是,被告在第三人购置散装茶叶后,供给包装效劳,该包装包罗铁罐、礼盒、礼袋等,并标注品名、产地、消费者称号、尺度代号、答应证编号等,情势良好,差别于散装贩卖后间接供给简朴容器,故被告将其认定为散装贩卖后的再包装举动,并以为其包装标识应根据预包装尺度施行,并没有不妥。

  被上诉人温州市市场羁系局辩称:针对上诉人雅中芽公司的违法举动,能够根据《中华群众共和国农产物格量宁静法》第五十二条划定,转致合用《中华群众共和国食物宁静法》第八十六条划定予以行政惩罚。恳求依法改判。

  上述行政惩罚决议书纪录备案信息明白,而备案审批表系行政构造内部审批质料,分离本案告发受理工夫是8月14日中国根本六大茶类,泰顺县市场羁系局于8月31日已展开查询拜访等究竟,备案工夫应以惩罚决议书纪录为准。

  国度食物药品监视办理局《食物药品赞扬告发办理法子(试行)》第二十二条划定,赞扬告发的受理、打点、和谐、检查、反应等环节,普通该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局部办结;状况庞大的,经赞扬告发承办单元卖力人核准,可恰当耽误打点限期,但耽误限期不得超越30日,并见告赞扬告发人和有关赞扬告发机构延期来由。法令、行政法例、规章还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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